公告公示
关于申报2017年稳岗补贴的公告
2017-07-06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5]20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10号〕要求,现将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稳岗补贴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范围及执行时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流程:2017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2017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1日至815日。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稳岗补贴企业密钥申领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给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密钥申领。2、领取密钥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rsjapp.my.gov.cn/mywsjb/login.jsp)进行本年度稳岗补贴网上申报。
   
注:企业应认真核实上年度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尽快到社保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二)审核流程: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企业需向经办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
   
1、《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法人签字,盖鲜章),2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仅限基本户);
   
42016年度计划缴纳失业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稳岗补贴申报委托书》;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申报承诺书》;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盖鲜章(含电子版)。
   
6、其他资料:(1)凡企业开户名称与企业名称不符的提供说明及上期支付凭证;(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有因重大违规等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如偷盗、经济犯罪等)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831日前审核完毕。
   
五、稳岗补贴实名制联网上报
       
根据人社部要求,2017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时,须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里面正确填报相关资料。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参保企业完成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六、公示及资金拨付
       
审核完成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通过审核的企业应在915日前分别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和企业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书面回复公示情况。经办机构将及时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表格及县市区、园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请登录绵阳市就业局网站(http://www.dl-hxyh.com/)或“绵阳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2262378、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2371131
                     
                           
绵阳市人社局    绵阳市就业局

           201771
附:绵阳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QQ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