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企业申报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须知
2017-07-06

   一、申报要求
       
(一)2017年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71-8月15日。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稳岗补贴企业密钥申领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给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密钥申领。待密钥制作完成后经办机构通知企业补交纸质资料并领取密钥、公告、须知及操作手册。
  
(三)企业领取数字证书后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rsjapp.my.gov.cn/mywsjb/login.jsp)—待遇资格申请—失业稳岗补贴”界面核实上年度企业相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和完善基础信息的尽快到社保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根据界面提示录入申报信息,录入信息无误后确认申请。(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疑问可查看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确认申请后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业务办理状态查询”界面进行查询,显示“草稿”状态,如企业有错误可在“业务作废”界面作废后再次重新填报。如确认无误在“计划无变化”界面进行提交,一经提交后无法再次进行修改。(注:新增领金人数的核定以经办机构最终核定的为准)
  
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随时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业务办理状态查询”界面进行查询,初审通过的由企业打印2《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1)经法人签字盖章,会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初审通过的企业需向经办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
   
1、《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法人签字,盖鲜章),2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仅限基本户);
   
42016年度计划缴纳失业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稳岗补贴申报委托书》;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申报承诺书》;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盖鲜章(含电子版)。
   
6、其他说明:(1)凡企业开户名称与企业名称不符的提供说明及上期支付凭证;(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有因重大违规等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如偷盗、经济犯罪等)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凡未提交以前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的企业必须提交情况表后才能进行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报。
   
二、稳岗补贴实名制联网上报
       
根据人社部要求,2017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时,须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里面正确填报相关资料。
   
三、公示、拨付及使用情况反馈
       
(一)审核合格的企业可于91日后通过绵阳市就业局网站(http://www.dl-hxyh.com/)、“绵阳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或市本级及各县区、园区稳岗补贴业务QQ群查看最终审核合格企业名单,确认本企业是否已通过审核。
   
(二)通过审核的企业将申请2017年度稳岗补贴的情况于915日前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附2),并在公示结束后书面回复公示情况(回复内容见附3)。企业书面回复后,且公示无异议的,及时拨付稳岗补贴资金。企业要确保公示的真实性。
  
(三)企业在收到稳岗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并于1220日前报送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4)。

                      绵阳市人社局    绵阳市就业局

                         201771
附件1: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doc
附件2:关于获批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公示.doc
附件3:关于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情况的报告.doc
附件4: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doc